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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 王瑞莉:真实披露我被强奸事件案发当时的经过 [复制链接]

发表于 2009-6-28 17:20:25 |显示全部楼层
  我一辈子也不想再去想那段刻骨铭心的痛苦经历,我在努力忘却它。我希望这是最后一记的记忆。。。。。。

  一个弱小女子,遭遇如此不幸,原想通过天涯开贴通过网络呼吁,以求为自己讨回公道,然,一些莫名的ID(而且是训练有术的法学“砖家”的言辞)在贴子中对我的围攻,让我招架不住。我累了,我困了。是的,我是一个弱小的女人,到现在也没有寻求到律师的帮助(今天下午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在郑州找寻律师未果,我也使用不来这些“法律专业术语”来反击他们,但李振孔强奸我的事实这是勿庸置疑的,事实就是事实,任何狡辩都是苍白的)。令我欣慰的是一直有众多的网友在默默地支持着我,这里再次感谢他们。同时也感谢我的丈夫对我的宽容,理解,支持和珍爱,感谢所有关心我的朋友和家人(尽管到现在父母也不知道)。

  同时申明:在今天和明天我不会再更新这些贴子,因为在星期一法院会跟我联系,看我的事情怎么解决。

  我来详说一下案发经过:

  2009年1月19日晚,那天晚上(七点)快要下班的时候,我同事(两个女孩,此处略去姓名,以免有人再攻击我不道德)说有人要请她们吃饭,同时她们也要我跟她们一起去,我想了想也就一起跟着去了。我和我同事一起去了公司大楼对面的马路上,他们(李振孔和王传杰,后来才知道他们的名字的,这个时候我不认识他们)开了一辆银灰色的现代,李振孔开车,我们就坐车跟他们一起去了。到了饭店,李振孔拿出一瓶清酒(是他们从车里拿出来的),李振孔说这个酒度数很低的,还没有啤酒度数高。那个瓶子是特别大的一大瓶,他还让我们都倒了一杯尝尝,的确没有白酒的那种苦辣,我们也就没有多想,在酒桌上被告(李振孔)一直在灌我酒,是那种很刻意的,但当时我也没有好说什么,谁会想到以后发生那种事情呢?

  吃完饭后,我们几个女孩都有些头晕,我和另外两个女孩子说要打车回家,被告(李振孔)说送我们,当时我是执意不肯的,因为我考虑到安全问题!但李振孔和王传杰都不同意,李振孔和王传杰强行把我拉到副驾驶座上(事后想想,他们肯定是策划好的,但当时我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有预谋)。车开出了一会,我的一个同事说我们去唱歌吧,当时我也同意了,车子就在经三路上向北驶去,但他们两个不同意(事后想想,他们的预谋已经很明显了),车子向北开到北环桑园附近,他们要把我其中的一个同事送回家,我同事不同意,就说要走我们三个人要一起走。当时我一个同事已经下车了,另外一个同事看见她下车了也就跟着下来了,我同事说怎么你也下来了,咱姐还在车里,就要回车上,我当时也要下去,李振孔死死拉住我不让我下车,王传杰当时就推着我的两个同事不让她们进去,同时顺势就把车门关上了,这时候车子已经开动了,我要下车,李振孔就把车门锁住了,当时我肯定出不去(车门锁死,车子在行进中)车子往前开了一会,我的电话就响了,我拿出来要接,被李振孔夺去,把我的手机电池抠掉。(当时是12点左右,我老公给我打电话一直无法接通,这点他是可以证实的)。后来他把车子停到路边,车子刚停我就出去了,但我没跑几步就吐酒了,李振孔强行把我拉进车内,然后李振孔就强奸了我(案发后,我的裤子纽扣还有内裤都撕破了,这些都有证据的)。

  在这段时间内我同事一直没有放弃我,她先是给李振孔打电话,他不接,然后同事又去找王传杰,王传杰说他的车子跑了,我怎么能找到呢?到最后没有办法才向 110报警的,报警内容就是一个醉酒男子强行把我带走。110问是什么样的,她说是灰色现代,110问有没有记住车牌号,她说没有记住。110说你们没有车牌号那我们是查不到的。这些话接警台都有记录,可以查证的。最后110没有出警。

  第二天,我就到公司问我另外一个同事被告叫什么名字,我同事说叫李强,家在新乡是做防盗门的。我就找了朋友查了查,新乡没有这个人,但我同事有他的电话号码,我就想让我同事试试能不能给他叫到这里来,(当时我是想报案,但是不弄清楚他身份我怎么报案?)后来他们一直不出来,打电话给李振孔都是王传杰接的,说他不在,后来干脆说不认识李强(李振孔)这个人。然后我同事就找其他的朋友把他身份证名字了解之后,到那个时间已经是案发第四天了,我下班之后就领着我同事直接报案了。在这之前我一直都没有跟她们说我被害的事实,是到派出所才知道的,我们一直做笔录做到12点,差不多做了有4 -5个小时。

  我从来就没有在案发以后找被告要过钱,这点我可以找人证实的。

  以后被告人家属多次要过来跟我谈赔偿的事情。当时派出所的人也说了,把他的车也扣下了,以后可能会有赔偿,其实我当时并没有在意赔偿不赔偿的事。当时我最在意的是检察院会不会逮捕他,害我的人会不会得到惩罚。

  第一次他们来找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去,也不想去。但我那两个同事非要去,当时我感觉主要是泄愤心理,要看看他们,给我出口气。当时她们两个人是一起去的,我不在现场也无法听到他们的具体谈话。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被告人家属一直在试探我们,她一直说;你们想怎么办?而且她还一直在说:当时他们不是自愿的么?有在误导的嫌疑。这些都是我同事跟我学的,当时她们的态度很明确,她说:我们要让李振孔坐牢。自始至终她们都没有提过要钱的事情。

  再以后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振孔之后,他们问我想怎么办?是要从轻判决还是要依法判决?我当时就表态要求依法判决。如果我是为了钱的话,会要求依法判决么?检察院告知我以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。然后我就回去了。

  此后,被告家属一直来找我,问我想怎么办?我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。她提出要给我钱,我当时没有同意,她们说想对被告人从轻判决,就是让我写个原谅书,然后补我一些钱,说大概10W。后来我咨询了律师还有我的一些朋友,但是我们一直都没有达成协议,后来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。

  我说的这些事情案发经过都是有记录的而且法院也采信了。我要求赔偿的事情我也承认,但绝对不是报案前的敲诈, 报案前我根本就没有向他们要过钱, 而且谈赔偿也是检察院建议我的。

  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,我坚决要求被告得到应有的惩罚!而且试问,为什么只判三年,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,强奸罪量刑是3-10年。就法定情节来讲,他没有认罪,就不可能只判三年!

  被告人家属说我一切都是为了钱,那是他们的一言之辞。我去年刚刚结婚,我有一个非常爱我的老公,我们只想好好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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