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洲华人网 | 非洲华人论坛 | 非洲华人微信群|非洲投资 | 非洲旅游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为非洲华人网会员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123
返回列表 发新帖
楼主: 匿名

[新闻] 节目预告:加纳骗子大揭秘  关闭 [复制链接]

发表于 2007-10-20 17:31:17 |显示全部楼层
看来大家都已经清楚所发生的事情了。我想事情的关键还是双方的沟通问题。如果你们想把事情解决,最好坐下来谈谈,把事情再摆摆,说清楚,消除误会,反正你们住的也不远,也有共同熟识的朋友。如果你们都不想那样,没有和好的诚意,那就最好就此打住,在这里争论下去是没有什么意义的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1 03:08:15 |显示全部楼层

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看此帖

我是一个有意去加纳发展,人尚在国内的小伙子,所以会经常关注下这个论坛。一般只看看帖子,属于那种既不发帖也不回帖的懒人,看到这个帖子引起这么多人回复,也忍不住想发表下自己的看法,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。
       首先所有的事情我既不了解,当事人我也不认识,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,那我就不讨论此事的孰对孰非。我想说的是该帖子的顺序和特点。该帖子首先是由一个匿名发起的,紧接着是几个人跟帖,表明好奇或者想看故事的态度,然后就是一方当事人出来了,也就是黄先生。一篇长论,讲明了他认为的事情经过,在这里强调一点,因为不了解事情经过,所以不加以讨论孰对孰非,然后就是版主xmm2007和yawliu的发言了,在他们的帖子里,很显然一致性的站到了黄先生的立场上,(版主yawliu在以后的跟帖里发表的言论还比较中立),我觉得到了这里就有点问题。。。

       毫无疑问,版主在论坛有着管理的重要职责。在这个帖子里,版主xmm2007和yawliu只听了黄先生的事情详述,就立刻摆明立场,而没有给另外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机会,我认为这是错误的!而另外一位版主非人呆的洲发表的言论就相当的负责任,他在以后的跟帖是这样说的:“我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看这场争端,兼听则明,偏信则暗。道理越说越清,是非越辩越明。”我不知道版主xmm2007是否认识现实中的黄先生,又或者看到事情的发生经过,还是听来的,即论坛上网友不确定版主xmm2007了解的该消息的真实性,而且在xmm2007又未表明自己了解的消息真实与否下的情况下,在以后的回贴里一直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,这是否恰当正确?不禁会让人联想你的意图了,给人以瓜田枣下之嫌。另外还想补充一点,黄先生说事情经过可以,但也没必要用上“狗眼”这种骂人的字眼,还用红色字体特别标出,这样以来岂不显得自己的胸襟和人品。。。

       再接下来的跟帖里,可以了解到原来这么多网友大家都在现实里认识,都有联系方式,这样联系沟通起来就更容易,也比网上联系更加直观。何必通过网络争来争去,不光给国人造成不团结的局面,要是被黑人看到了的话,恐怕影响的形象就大了。

       在下斗胆,首次回贴就说了版主的不是。。。不知道会不会被删。。。有什么说的不对,还望各位批评指正!谢谢!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1 03:47:04 |显示全部楼层

TANK120:你好!

谢谢你对此事的关注!
我在帖中已经说得很清楚,黄健先生也给过我不少帮助,我了解他。
并且这个帖子是我告诉他本人的。
同时我本人与黄先生有类似的经历。所以见到这样的人我火气特别大!
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这件事是他们在挑衅。
他们连“加纳大骗子”的称号都搬出来了。
我是一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,所以我要把他们辩词中的漏洞点给大家看。
一个连别人隐私都拿到网上来暴露的人,我还和他客气什么?
希望大家理解我!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1 04:38:51 |显示全部楼层
TANK120网友,你可能没有看仔细。黄先生帖子里一些不当词语用红色标出是我作的,我是想提醒当事人文明辩论,不要在坛子里搞人身攻击。我还在他的帖子下面做了说明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1 23:16:34 |显示全部楼层

回2位版主的话

xmm2007,看到你作出的回应是“我在帖中已经说得很清楚,黄健先生也给过我不少帮助,我了解他。并且这个帖子是我告诉他本人的。同时我本人与黄先生有类似的经历。所以见到这样的人我火气特别大!”,从中可以看出,你并不了解发生在黄先生上的这件事,只是从你对黄先生人性了解的角度上就简单做出该事对与错的结论,我认为这是错误的!举个简单的例子吧:一个正常的家庭里(这个正常指的是家庭成员关系和睦,成员无犯罪等不良记录),子女应该对父母很了解吧,但是谁能保证父母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对的吗?显然不能吧!那么也就是说你把你了解的一个人的人性特点,你觉得它不错,就把它放大到其他你不熟悉的事情上,认为这个人所做的都是对的,这恐怕就不科学了吧?现在都强调法治,在判断是非时都要讲证据,不能凭人性特点就评论所有事情的错与否吧,如果可以这样的话,那法官判决时还取什么证,直接凭人性特点想当然的结案就是了。
    非人呆的洲,不好意思,我没仔细看到你注明的那句话,原来红色字体是你标的,这点我错了。但另外一点我和你观点一致,就是要文明辩论。即他骂人是不对的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2 00:20:17 |显示全部楼层
TANK120网友,我看就这样算了吧。何必争一时之短长呢,都是作生意的,作生意讲究和气生财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2 00:26:09 |显示全部楼层

TANK120网友

你好!我觉得你的观察力还不够,请你能否仔细看帖再回帖???
第一:我并没有杜撰什么事情,我只是指出 匿名 等人的帖中的问题所在。
第二: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“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这件事是他们在挑衅。
      他们连“加纳大骗子”的称号都搬出来了。”请你仔细理解。
第三:你举的例子太不恰当了。
      请你以后回帖时仔细斟酌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2 01:43:53 |显示全部楼层

路过看看说说

这里好热闹啊!TANK120网友你好!我们都是新手啊!不过我和你的观点不同。
看到这样的事你不心痛吗?我们都是中国人何必呢!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2 02:42:22 |显示全部楼层

与TANK120君商榷

tank120先生,您好!我觉得你举的例子相当的不洽当!XMM2007先生和黄先生是朋友,他们是打过交道的!互相多少了解对方为人处事的作风.豪爽;大气;热于助人.这就是口碑!不可能同一种作风换到另外个人身上是另一幅嘴脸,除非对方本身做事就有很多缺损的地方?黄先生你我都没有打过交道,所以在黄先生的为人品性上XMM2007先生比你我都要有话语权.tank120先生你也是有朋友有自己的社交圈子,假设你有一个朋友你也了解他的为人.如果有一天有人说你的朋友是骗子!那请问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?你的第一反应应该认为不可能是无稽之谈,这就是你的主观能动判断.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以自己的主观好恶来判断一些事物!其实说到底这件事就是两个中国同胞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,也不是什么刑事恶性案件.不必谁检举谁举证谈拉到法律审判的高度,不必上纲上线!双方都各执一词情真意切的根本没法说清.你有科学严谨的研读思路这非常好,说明你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.但做为旁观者的你我,是不是应该从情感的角度出发来劝慰双方当事人.尽量做到息事宁人避难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呢?我相信通过这一事件双方在今后的为人处事方面都会枉过矫正.所以不必再评论谁对谁错了!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.我们的同胞应该团结互助,这种让人看笑话的事真的希望今后不要再发生了!您说呢?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7-10-22 12:24:57 |显示全部楼层

楼上的怎么老是想的和我一样呢?

严重同意楼上所言!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本版积分规则

非洲华人网站版权所有 www.chineseinafrica.com
免责声明:非洲华人网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,文责自负,其内容不代表非洲华人网的观点和立场,
版主及非洲华人网对其内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原作者或其版权拥有人拥有版权/著作权。
如果作者来函不同意将其作品张贴在本论坛,版主会尊重作者的意愿取下其作品。
版主保留删除有损本论坛健康的帖子的权力。
chinaafrica
返回顶部